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华   发布时间:2022-05-31


各二级学科、各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质量,全面推动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高教〔202061号)《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浙大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完善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目标

(一)全面推进课程思政

对照《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规范》和《课程思政系列建设指南》(浙大研发〔202133 号),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挖掘课程思政元素,进一步明确课程的育人目标,凝练课程思政融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式,实现课程教学目标与育人目标有机融合。

(二)优化课程内容和评价

1. 充实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方式。围绕课程目标更新知识体系,将学术前沿、学科交叉,或者企(行)业当前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流程、新工艺、新材料类知识充实到教学内容中。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广泛采用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团队学习、实践(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

2. 加强对课程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对课程学习的考核评价注重过程和结果双结合,强化对研究生课堂外自学及课堂内表现的考核、能力评价。

二、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面向所有研究生课程(已停开课程除外)。

三、修订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范例参见附件一。每门课程应充分体现学校KAQ2.0育人理念,实现课程教学人格塑造、素质提升、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相统一。

2.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简介与教育目标部分应体现育人目标、实现方式等,教学日历部分应明确课程思政融入点等。团队教学的课程以上内容应经课程教学团队集体讨论。

3.修改后的教学大纲应经学院(系)分管领导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审核,方能在系统中提交。

四、工作安排

1.531-630日,各二级学科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开展大纲修订完善工作,二级学科教学委员会审核。

2.630日前,课程主讲教师将修订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大纲修订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sxh@zju.edu.cn

3.学院层面组织审核,主讲教师在8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s.zju.edu.cn/py/page/college/kccxwh.htm)完成终稿录入。路径为:培养-课程管理-课程查询维护(勾选可操作按钮),查询相应课程输入需要修改的内容。

4.910日前课程主讲教师将系统导出的教学大纲纸质版签字后交东五311,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样例).xls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汇总表.xlsx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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