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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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推报2022年“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林鹏   发布时间:2022-06-07

各青年师生:

为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上级团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推报工作,现将有关推报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范围

从未满28周岁(19946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参评资格

1. 入团年龄符合团章规定,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2630日);

2. 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浙江省统一发展团员编号;

3. 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 近5年(201711日以后,截至2022520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系统表彰荣誉;

5. 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 年满18周岁(截至20226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 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表彰的同一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参评条件

1.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申报事项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在68日16:00前,将推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sispjpy@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材料】


联系人:

蒋老师 88208575

附件一: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二: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docx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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