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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2021-2022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预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林鹏   发布时间:2022-09-21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科学生评价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养和体质健康四个维度的内容。

其中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现将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价方式

1. “记实”部分主要包括“活动记实”、“宿舍记实”和“行为记实”。

“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记录和表现,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50%;“活动记实”还包括“系所突出贡献记实”,上限为10分。

“宿舍记实”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评定,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15%

“行为记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有行为失范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和“良好”。

2. “评议”部分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综合评价,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35%

(二)评价结果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级评议排名×0.35

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左右,“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学院根据2021-2022学年的以上成绩,对全体外语学院全体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了思想政治素质预评价,现将预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截至924日,公示期满不可更改


(更新)2021-2022学年思想政治素质预评结果.xlsx


联系人:林鹏,88208575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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