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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2-09-26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元/学年,硕士生20000元/学年。

三、奖励名额

外国语学院硕士3名,博士2名。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校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评审程序

1.  学生: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和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国家奖学金]姓名+/博士生国奖审批表命名),10月11日前发yangdanni@zju.edu.cn,同时表格和纸质证明材料交东五407

2.  学院:召开公开答辩评审会评审,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  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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