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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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2-12-14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补助工作

       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注意: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请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1.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提前离校返乡、购置疫情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21218前上交至东五407;学院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在各自院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由学院从下拨的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中自行支出发放补助,学校将保障必要的经费支持。

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21218前上交至东五407,同时填写《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angdanni@zju.edu.cn,邮件名标注明“【研】姓名+学校补助”;学院将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并签名盖章后上交至研工部。

二、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过年

学院将在做好寒假离校统计的基础上,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建立寒假留校研究生日常联系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积极参加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研究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同学们度过一个温暖、充实的春节。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206022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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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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