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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一轮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高晓洁   发布时间:2023-04-07


为加快实现外国语学院“双一流”建设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我院本科教学整体水平,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理论与实践层面均有较大创新的本科教学成果,为今后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目标

本次培育项目按照遴选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总体计划执行,结合学校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培育一批具有首创性的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有重要影响力的本科教学成果,为推荐申报下一轮国家、省、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培育项目要求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培育要求参照教学成果的内涵要求设置。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办发〔202154号)要求,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

2.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基础(不少于两年),研究的问题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和教改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特别鼓励结合已获得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内容,探索教学实践活动的教学规律、创新发展,形成运行机制和范式的培育项目。对于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内容要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实施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4.每项培育项目参与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教师,且具有高级职称。负责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培育项目分为一般培育项目和重点培育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名额

1.申报采用教师个人申请方式。项目负责人填写《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2023420日(周四)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本科与继续教育科(东5-307),电子版发至邮箱gaoxiaojie@zju.edu.cn

2. 本次共设重点培育项目3-4项、一般培育项目3-4项;按项目立项等级给予不同额度资助。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4.项目建设截止期限:20245月。


        附件: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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