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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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报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林鹏   发布时间:2023-04-13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召开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学校实施的“双一流”建设,积极探索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新思路。以“全心全意为外院同学服务”为行动指南,团结同学,树立远大理想,弘扬“学贯中西,格物致知”的学院精神,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院学生会第二十四届主席团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院学生会第二十五届主席团成员;

4. 选举产生参加校第三十六次学代会的学院代表。

三、代表资格、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1.代表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于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校纪律;

(三)学习成绩良好;

(四)无违纪处分记录。

2.代表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拟确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70名,其中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为当然代表,其余代表由各团支部民主推选产生,每个团支部代表名额见【各班级代表人数(见附件)】。

3.代表产生

各团支部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班级同学进行民主推荐、并按照10%的差额选举产生代表,上报学院。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出席大会。(各团支部尽量选报非学生会成员和班团骨干)

4.表格上交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正式成为学生代表),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42024:00前】上交至【zjulinpeng@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均为【班级+学代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如对本次院学代会代表选拔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zjulinpeng@163.com】。


外国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各班级代表人数.xlsx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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