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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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3-05-22

一、推荐条件

朋辈心理辅导是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塑造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培养积极心理品质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校班级心理委员和相关社团、学生组织在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个体帮扶和支持、团体心理辅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升我校朋辈心理服务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条件:

(一)浙江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报名者需要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 在浙江大学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1学年及以上,积极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朋辈心理辅导,工作业绩突出。

2. 在心理健康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中,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课时及以上。

3. 修读通过《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课程,并获得“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资格证书”,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课时及以上。

二、推荐方式

(一)院系推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系),由所在学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心理中心将统一组织评选。

(二)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学生组织或社团,由所在学生组织或社团指导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心理中心将统一组织评选。

三、工作要求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26日17:30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外语学院407,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yangdanni@zju.edu.cn,邮件注明“姓名+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材料”。我院一共可推荐2名学生。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

蒋老师、杨老师:0571-88206022


附件1 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doc

附件2 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名单汇总表.docx


外国语学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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