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评奖评优

【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林鹏   发布时间:2023-09-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我院对学生的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劳动实践、社会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请参照附件2的操作手册,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eta.zju.edu.cn)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能力素养分类及要求

1. 创新创业:(一)学习竞赛类项目中,如参加同一级别相同类型多项比赛,每学年最多只记2项;(二)SRTPSQTPNSEP、“挑战杯”等各类科研项目中,请将申请项目涉及的所有申请材料、立项材料、各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参与人员构成与所担任职务(如立项负责人)等,全部上传,以便审核时确定分值;(三)请仔细区分创新创业学习竞赛类活动和文体活动文艺类活动。创新创业学习竞赛类活动主要指考量学习能力、知识水平等的比赛,包括但不限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翻译比赛等;(四)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2. 公益服务:(一)本次可申请2022年暑假、2023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2023年暑假的社会实践将列入下一学年不计入本学年考核),时间须累积一周以上,社会实践每学年只记一次,申请两次及以上的选分数最高的一次通过,其余不通过。如在社会实践中担任队长或负责人请详细证明,如项目获得院级、校级、省级表彰的请出示证明材料;(二)2022-2023学年青年志愿者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时数、无偿献血等)可在本次进行申报,申报只需附“志愿汇”截图,单次活动证明无效;(三)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3. 文体活动:(一)请注意文艺类活动一学年内各类型有效次数,详见《外语学院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二)请注意体育类活动中个别类型项目一学年内有效次数。体育类活动若为团体项目且在其中担任队长、领队等,请出示证明材料;(三)请仔细区分创新创业学习竞赛类活动和文体活动文艺类活动。文体活动文艺类活动主要指以娱乐性、表演性、观赏性为主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晚会舞会、表演比赛、戏剧比赛、配音比赛等;(四)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4. 对外交流:本次申请可申报自20227月至20236月已完结的对外交流项目。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language=zh_CN&_t=1599093845185”完成“派出办结”的截图,并对项目持续时间作详细证明。

5. 社会工作:由所在的学生组织或指导单位出具的有盖章(指导老师签字)的工作考核证明材料,学院内部的组织或社团不需要自行申请。

6. 劳动实践:(一)2022-2023学年参加学校、学院(系)、学园组织的劳动实践项目(不包括第一课堂的课程,须有主办单位的证明)可在本次进行申报;(二)请注意校级寝室荣誉一学年内各类型有效次数;(三)本次劳动实践申报仅限2021、2022级同学;(四)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二、能力素养申报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截至20239月15日24:00

学院审核时间:2023912-921

 

三、温馨提示

1. 请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后按要求上传证明文件进行申报,否则后果自负。在网站(eta.zju.edu.cn)上传的证明材料以纸质或实物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为最优,除个别项目(如对外交流等)外,一般不接受excelwordpdf等电子文件,网站截图,手写证明等。

2.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不接受自拍、合照、推文、朋友圈等截图。

3. 项目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27-20236月之间。

4. 项目名称请严格依照《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附件表格,写清楚项目级别、具体名称、获得名次等内容,并与上传附件相对应,以方便审核人赋分;项目类别选择错误的不予通过(如:非娱乐性质语言类竞赛属于“创新创业”而非“文体活动”)。

5.请认真阅读附件:《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理解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和劳动实践六方面的针对性,详细参考附件中对其划分与具体给分要求,正确选择项目类别与分值。

6.能力素养申报结果影响到学年末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比,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不实申报者,其能力素养计分作清零处理。


附件1:【2020级】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1:【2021级、2022级】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ETA).docx



联系方式:钉钉群咨询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3910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8206044

邮编:310058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官方微信学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