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科学生评价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养和体质健康四个维度的内容。现公示2022-2023学年体质健康评价结果:
学生应积极锻炼身体,参加课内教学,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等,增进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根据体育成绩分年级从高到底排序,“优秀”的评定比例控制在20%左右,“良好”的评定比例控制在30%左右,低于60分或缺项的评为“不合格”。现公示2022-2023学年体质健康评价结果,公示期截至9月15日24:00,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可更改。
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xls(9.14更新)
联系人:林鹏,88208575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