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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沈晓华   发布时间:2023-09-18

为了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董燕萍 罗泳江

副组长:张慧玉 费兰兰

 员:阿莉塔 郭国良 李 媛 李 佳 邵 斌 卢 云  

孙艳萍 沈晓华 袁淼叙 赵 

申诉联系人:

费兰兰 88206181  zjuwyxy@126.com   外国语学院东五408

高晓洁 88981916  zjuwyxy@126.com  外国语学院东五307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各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人数按我校研招网公布《2024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具体可参见我院发布的《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 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办法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在系统设定的网申截止日期前填写有关栏目。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本校其他院系的考生也可通过该途径报名。

2)准备材料:

请考生准备好如下材料,以备复试时考核复查。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②本科成绩单1份和排名(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③各类外语考试(包括二外考试)成绩单;

④已发表论文、各类证书或其他获奖材料;

⑤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专家推荐(可在附件中下载)。

2. 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申请就读我院的本院考生和本校跨院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各二级学科组织的招生复试。申请就读我院的本校跨院系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也可提前与我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sxh@zju.edu.cn,提交《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见附件)及上述①-⑤项材料(所有扫描件按顺序制成一个PDF),经二级学科初审后确定是否进入复试。

四、初审与复试

学院各二级学科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参加复试的考生。申请材料初审后,学院研究生科在系统中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通过系统留言或邮件形式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线下,参加复试考生需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硕士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直博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与公示

2023929日,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 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6.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七 、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具体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咨询,请联系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

沈老师 徐老师   电话:0571-88206251

 

附件1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2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xls

                                                                      外国语学院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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