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程序
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2年度(2022—2023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三、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期间获得奖励情况,2023年新入学的新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开具获奖证明。
四、申请时间
请研究生于10月13日(周五)中午15:00前
纸质版:交至东五407杨丹旎老师处。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sjz407@163.com。
五、注意事项
1. 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届时请获助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新鸿基助学金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3. 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杨老师,88206022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