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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骨干到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3-11-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研究生骨干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实现在服务社会、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中高质量培养骨干,大力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学生骨干,拟继续选派优秀学生骨干到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数量


    浙江大学2025届、2026届毕业研究生,有“2+2”模式辅导员经历研究生、有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组织负责人等经学校认定的一年以上基层服务经历研究生优先。


   本次计划择优选派30人左右。


二、选派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5.博士研究生及2025届、2026届毕业研究生优先;有研究生骨干工作经历者优先,包括不仅限于“2+2”模式辅导员经历、研究生支教团经历、研究生组织负责人经历等。


三、工作要求


1.实践期限:20241月至20251月。


2.工作时间:一般每周需有不少于2个工作日在岗。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表》,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一起于1127日(周一)下午17:30前上交至东五407杨丹旎老师处,同时将《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表》和《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danni@zju.edu.cn


2.组织推荐。学院将对提出申请学生的条件与资格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3.审核遴选。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条件与资格审核后,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选拔,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4.确定人员。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可选派到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的学生名单。根据学生专业、特点,确定实践锻炼具体岗位并发文。


五、管理考核


1.实践锻炼期间,由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工作由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2.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开展专项工作,落实培养举措。


3.实践期满后,学生要对工作进行总结,鼓励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接收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4.考核工作参照校内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标准,采取记实评价与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实践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出具实践锻炼期满考核鉴定表,并归入学生档案。


六、相关政策


1.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一定津贴。


2.考核优秀学生报名校内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选调生的,不占院系推荐名额,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咨询联系电话:


杨丹旎  88206022


附件1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校内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外国语学院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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