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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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2024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4-03-11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由院系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请将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并将项目申报书的Word版本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4)打包发送至邮箱191092420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名称+项目申报人姓名”;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需签名)请打印上交至东5-407

2.请于2024316日晚上8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并上交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书需签名)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院系通过/不通过)均须上交,并根据优先级排序。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中期考核通过后,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

 

   联系人:杨丹旎

   联系电话:0571-88206022

 

附件1: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指导教师信息表.xls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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