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系)推荐,项目组专家综合考评,现公示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部分海外高校推荐名单。
被推荐人最终是否被申请高校录取由对方高校决定;是否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资格,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决定。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clycc@zju.edu.cn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拟推荐学生请遵守下述项目要求。
1.根据留基委的要求,被推荐人选应与推选单位签署意向承诺书,承诺完成学业一年内,赴国际组织(国外)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或任职,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时间将计入回国服务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可继续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具体参照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2.公示期间如果选择放弃,须写书面情况说明,于3月31日前提交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若未提交书面说明,则将取消该学生校内其他项目推荐资格;公示期后若入选者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该项目机会,将按违约处理,在校期间将取消该学生其他项目的推荐资格。
3.最终入选本项目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最终派出的学生学习期间需遵循本项目考核要求和外事要求。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5.学习期间,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并参加相关年度考核,提交总结材料。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
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国精班)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