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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部分海外高校推荐名单

发布者:陈立影   发布时间:2024-03-25

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系)推荐,项目组专家综合考评,现公示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部分海外高校推荐名单。

被推荐人最终是否被申请高校录取由对方高校决定;是否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资格,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决定。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clycc@zju.edu.cn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拟推荐学生请遵守下述项目要求。

1.根据留基委的要求,被推荐人选应与推选单位签署意向承诺书,承诺完成学业一年内,赴国际组织(国外)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或任职,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时间将计入回国服务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可继续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具体参照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2.公示期间如果选择放弃,须写书面情况说明,于3月31日前提交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若未提交书面说明,则将取消该学生校内其他项目推荐资格;公示期后若入选者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该项目机会,将按违约处理,在校期间将取消该学生其他项目的推荐资格。

3.最终入选本项目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最终派出的学生学习期间需遵循本项目考核要求和外事要求。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5.学习期间,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并参加相关年度考核,提交总结材料。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

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国精班)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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