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浙江大学校设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7号)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21级及以后入学的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 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 “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 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浙江大学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1.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须答辩产生)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劳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即,所有申报一奖的同学务必具有“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2.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3. 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选择“校设奖学金申请”。
2. 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勾选是否匹配条件,条件匹配,可以进入下一步。
3. 填写申请表单+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统一无需上传任何附件。提交申请后,等待老师审核。
4. 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中跟踪流程进度。
5. 学生在个人画像中查看自己获奖情况。
注: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五、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时间截至:10月9日(明天)24:00。请同学们自行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不符合要求、逾期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
2.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需要通过答辩产生,请申请同学准备好3分钟的个人展示(PPT形式),答辩时间为: 10月11日(周五)15:30-17:00。
联系人:林鹏,88208575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