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增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 大赛目标
对接浙江省和全国大赛,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我校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一)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部分专业四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本科三、四年级及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四、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初赛、复赛和决赛三级赛制。
(二)初赛
由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参赛学生联系各自辅导员报名,初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请参赛学生根据附件1、2的各赛道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发送至各自辅导员,邮件主题命名:XX学院+XX赛道+XX组、汇总表(附件4)
(三)复赛(2024年11月8日)经学院初赛选拔推荐学生参加校级复赛。采用文本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作品分赛道打分,成长赛道本科生组、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就业赛道研究生组各择优选拔约20人参加校级决赛。
(四)决赛(2024年11月23日)采用现场答辩。成长赛道设置主题陈述和评委提问环节,就业赛道设置主题陈述和综合面试环节。
(五)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以及院系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首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大赛联系信息
联系人:杨丹旎 林鹏 周剑锋 0571-88206022
浙江大学外国语团委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