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外国语学院名额:23名。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
(1)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请在11月5日(周二)24:00前发送至zjulinpen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省政府奖学金材料”;
(2)并同时在ETA平台上向学院(系)、学园进行申请,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作为附件上传。(最后以ETA系统数据为准)
联系人:林鹏,88208575
外国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