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社会实践能力和基层服务意识,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干筑梦青春启航 奋楫争先书写华章
二、活动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学生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突出专业导向、服务导向、基层导向、育人导向,紧密围绕国家重要战略方向开展调研实践。设置以下专项,供实践团队参考:
(一)探寻党史足迹,红色育人强信念
深入学习党史、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以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鼓励学生通过参观革命纪念馆、党史馆,走访老党员、老军人,挖掘家乡红色文化,形成调研报告和访谈实录,增强历史认知和责任担当。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党史主题微宣讲和社区基层政策宣讲,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广大青年在家乡实践中强信念、担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二)参与乡村振兴,劳动育人强本领
鼓励学生走进乡村振兴一线和重点产业园区,参与劳动教育实践。通过助农帮扶、敬老爱老、环保治理、公益服务、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乡情民情,助力乡村发展,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在家乡开展“新时代劳动榜样”访谈,挖掘家乡劳动者的感人故事,用实际行动涵养学生劳动精神。
(三)投身基层服务,实干育人强作为
以实干家精神为引领,鼓励学生深入社区,参与社区基层治理,通过协助乡镇团委、村级组织或社区基层单位开展党建团建活动、政策宣传和服务群众等实际工作,提升学生基层实干精神和服务能力。结合当地实际需求,组织学生担任社区兼职团干部或青年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的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为社区发展注入青春力量。
(四)深化政企实践,融合育人强担当
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积极推动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兼职干部,参与实际工作并积极发挥作用;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优势,投身于企业的市场调研、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等实际工作,推动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创新发展。培养服务群众、回馈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强素养
引导学生深入挖掘家乡传统文化、非遗传承、历史古迹以及乡土民俗,结合现代传播手段,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图文记录等方式讲好家乡故事。鼓励学生结合新时代家乡发展成就,展现家乡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通过理论宣讲、文化传播、创意策划等形式,传递家乡文化魅力,助力提升家乡文化影响力。
(六)开展回访交流,助推发展强沟通
鼓励学生利用寒假返乡回访母校、村委会、居委会、实习单位等。通过与家乡的高中教师、学弟学妹、邻里乡亲分享大学生活,交流学习成长经验,增进校地交流,加强在校学生对校史校情的了解,培育爱校荣校情怀,讲好浙大故事、传播浙大声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安全机制,跟踪实践过程
学院团委将建立社会实践安全机制,做好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各位同学要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程跟踪社会实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二)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培训部署
学院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社会实践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职责,发挥青年学生主体作用,聚集校友资源,精心组织部署,保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严格立项考核,保证实践质量
学院团委会继续认真抓好抓实社会实践的立项考核工作,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审查选拔,保证立项方案可行性和立项实践团队质量。
(四)深化实践成效,做好宣传展示
学院团委会注重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效,做好成果展示和宣传报道工作。各位同学在实践过程中应积极联系媒体投稿,发挥融媒体作用,扩大实践影响力,并及时向院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实践结束后应通过报告会、交流分享会等形式继续深化实践成果。
五、注意事项
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申报平台于2024年12月25日开放)。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外国语学院团委审核流程。外国语学院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将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团队审查选拔,于1月14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将立项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流程,通过团队推荐审批流程提交。
六、联系方式
(一)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外国语学院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五407):
林老师 88208575
方同学 18751999696
学生社团请联系:
陆同学 19883110750
(二)请各立项团队成员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和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号“zjushsj”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请各寒假社会实践学生负责人于1月13日前加入浙江大学2025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钉钉群(77610024671),实践过程中有疑问可在群里进行咨询。
外国语学院团委
外国语学院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