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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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报外国语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林鹏   发布时间:2025-04-09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于2025425日召开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回顾和总结我院学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动员和带领全院青年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在“四个更加”上全面发力,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关键作用,团结和引领全院学生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征程中成长成才,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学习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八次学代会正式代表;

6.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代表资格、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学生会根据本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学生数量以及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按照不低于总人数1%、不超过10%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团支部、年级和主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其中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代表产生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和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 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代表名额数。

3.代表团构成

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组成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酌情推选副团长1人,协助本团工作的开展

4.表格上交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正式成为学生代表),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外国语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41824:00前】上交至【zjulinpeng@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均为【班级+学代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如对本次院学代会代表选拔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zjulinpeng@163.com

  

外国语学院第六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xlsx

外国语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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