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傅利琴   发布时间:2025-09-11

各系、各研究所、各党支部、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文件精神及人资处《关于2025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https://hr.zju.edu.cn/cn/2025/0908/c29598a3078424/page.psp,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及有关评审流程请见此链接通知下第七条)要求,现将我院此项工作的时间安排预告如下:

一、922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申报人员需符合学校、学院申报职称的资格条件、业绩条件(可见校网浙江大学2025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https://hr.zju.edu.cn/cn/2024/0814/c29598a3071566/page.htm  和浙江大学2025年各院系(单位)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https://hr.zju.edu.cn/cn/2024/0823/c29598a3071842/page.htm  公布或院网转发)。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  ),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  ),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进行填报。(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冯老师 17682312679

922日下午17:30必须在系统中申报完成并提交,并导出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发至flq@zju.edu.cn

特别提醒:

1)教学授课模块录入时,请老师们务必按照本科生、研究生信息系统里的内容录入,包括课程名称、学生人数等须准确,平行班不要合并!!

2)成果录入时,非本单位主持、本人仅参与的且经费不进入本单位的项目,请勿填写;

3)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即教授、副教授)申报者,教学授课请填写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截至申报当年的630日前的课程。(2025年申报,填写20209-20256月的课程);成果填写(包括论文、著作、项目、获奖模块)也请严格填写近五年的成果(如2025年申报,填写2020101-2025930日的成果),任现职以来、但时间是五年前的成果可以在“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突出业绩”模块中体现或在口头述职时可以讲。

4)教学系列高级职称(即教学型教授、高级讲师)申报者,任职条件是参照学校条件,教学、科研不受近五年限制,可以填写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的教学授课和成果。但教学优良率统计按照近五年计算。

申报表中的“论文著作”“项目”等栏目中仅允许填写统计范围内的业绩。非纳入统计范围的业绩可填写在“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突出业绩”栏目中。

二、922日前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及相应原始材料纸质版至学院人事科。(原始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SCISSCIAH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暂不接受申报。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930922日之后取得证明材料的符合业绩统计要求的材料可另行补充),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1231

三、922-25日学院相关科室审核材料

四、929日前,申报者党支部提交申报人民意测评意见。申报者所在党支部组织所在系、所范围内进行民意测评,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由人事科发放给各相关党支部),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具体意见和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五、1011日前,在评审系统完成申报高校教师人员的资格审查及业绩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业绩公示,并链接到学院网站公示。

六、1015日前(暂定1014日周二中午1130)学院述职测评及初选。学院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申报人员在全院教授、党支部书记等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报告(ppt),正高每人8分钟,副高每人5分钟。经投票、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七、1015日交齐送审材料。

八、11月下旬,完成送审及外评专家鉴定意见回收工作。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10份。对于参评人员送审结果同意数低于80%的情况,由学院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对收回的所有通讯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在中评会上首先进行汇报,由中评委投票决定是否进入中评,如一次性投票且3/4及以上同意的,可进入中评。

九、12月上旬,学院中评委评审;12月中旬,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高校教师系列由学部组织召开,教学系列由学校组织召开);12月下旬,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关于申诉、投诉和举报。学部评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由学部办公室受理,受理举报时限为各级评委会会议评审后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超出期限后不再受理。涉及学术不端的,根据浙江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前,不影响评审程序的正常进行;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外国语学院组织人事科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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