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产生2024-2025学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现公示如下(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博士生:
12446006 苗海豫 外国语言文学
12246026 枣彬吉 外国语言文学
12346022 张鹏飞 外国语言文学
12446022 张 杨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生:
22346024 刘雨涵 德语语言文学
22446070 孙一昊 国际组织与国际交流
22446034 许嘉宇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2446080 颜天泽 翻译学
22346030 喻 迪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22446044 郑 玥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10月12日(根据规定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邮件的方式向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反映(邮件主题为“【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异议】+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yangdanni@zju.edu.cn。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