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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凌   发布时间:2025-11-03

为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有效选拔契合学科专业特色的优秀学生,确保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528 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外国语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

    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外国语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思政工作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本科与继续教育科科长、学院团委负责人

二、主修专业与专业基本容量

    主修专业与专业基本容量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另行通知

三、主修专业确认遴选方案

    1.面向对象    

    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外国语言文学类(小语种)(提前批)学生、外语类保送生

    注:特殊类型培养项目(含涉外法治(英语-法学)双学位学位项目、德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双学士学位项目、法语-电子科学与技术双学士学位项目、俄语-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本硕直通车项目等)选拔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2.确认时间

      因外语专业学习特殊性,外国语学院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在每年度新生报到注册后一周内进行,即主修专业预确认。主修专业预确认结果视为主修专业确认结果,学生后续不再参加学校第一学年冬学期主修专业确认,无需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注:外语类保送生主修专业预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管理

    1)学院负责统筹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按照招生数量和教学资源匹配情况确定各专业基本容量。    

    2)学院组织各专业做好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各专业成立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的专业确认工作。

    4.遴选方式

    为更好接收有明确专业志向、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学生,学院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进行确认,直至达到专业基本容量。

  1)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数低于专业基本容量时:接收第一志愿全部申请学生,后续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进行各批次志愿确认;如遇某一批次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基本容量时组织遴选,直至达到专业基本容量。

  (2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数等于专业基本容量时:无需组织遴选,接收全部申请学生,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愿学生量学生。

  (3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数超过专业基本容量时:按第一志愿申请学生组织遴选,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愿学生

 5. 遴选成绩

    (1)学院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遴选,综合成绩由高考相对成绩、新生英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等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相对成绩(50%+新生英语笔试测试成绩(25%+专业面试成绩(25%

  (2)遴选按该志愿申请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相对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新生英语测试成绩排序确定。

       

      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专业面试由学生申请专业组织,面试包含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等环节,主要从学生思想品德、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维度进行综合考察与评分。

  新生英语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注:上述所有成绩均为百分制,取至小数点后三位。

四、主修专业预确认工作程序

          1.学院发布主修专业预确认相关通知,公布主修专业预确认各专业基本容量。

2.学生登录“外国语学院本科生专业意向填报系统”填报。

3. 学院及专业组织遴选;

4. 学院公示主修专业预确认名单;

5. 学院将预确认名单提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中心,由学校统一导入“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6. 学校公示名单。

五、其他

1. 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按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执行,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含三位一体、保送生、提前批等),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2. 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生、国际生、港澳台学生以及正常服兵役返校的学生在确认主修专业时,可不受专业接收容量和转专业容量限制,但应通过学院及专业组织的遴选。

3. 学院各专业扩容量有所不同,各专业容量按不高于专业基本容量的1.2倍扩容确定各专业大一大二年级的接收容量;各专业大三大四年级的接收容量不高于学院各专业基本容量总和的1.2倍(含前2年已接收学生)。

4. 已确认专业的学生,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学校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可申请转专业。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细则如与学校通知有异,以学校通知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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