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标准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7.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校名额及奖励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1人,资助2000元/人。
三、单位推荐程序
1.学院将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评选。
2.有意向同学按活动通知要求填写材料后,在12月17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申请表.xlsx 统一发送至邮箱0024766@zju.edu.cn,文件命名为【外国语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申请表】,邮件命名为【外国语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提交至东五407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88208575;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5年12月14日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申请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