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5-12-05


各党(团)支部、班级、同学们: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20251220日—21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树立优良学风,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外国语学院将扎实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预防在校生参与违纪舞弊,引导广大考生诚信考试。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外国语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时间:2025127日至20251218

三、地点:各党支部、团支部、班级自行安排

四、形式: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党员大会、线上宣传等

五、教育内容:

1.诚实守信,文明应考。考生应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做到诚实守信、文明应考。

2.诚信备考,谨防受骗。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认真复习,诚信备考。不要购买不法分子兜售的所谓“考研试卷”,不要相信任何的“内部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处或所在院系,以免上当受骗。

3.严守纪律,违规必究。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包括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组织作弊的、为作弊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的我校学生等,详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开除学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

4.诚信教育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内容开展。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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