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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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11

各位同学: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性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后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目前已成功开展了九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十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相关同学积极参与,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院级家庭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一、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指南

1、项目重点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但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思想意识类:对如何提升大学生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在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3)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4)资助育人类:围绕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工作的研究与实践

(5)健康生活类:围绕大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调研与实践

(6)公共服务类:对涉及学生活动相关的公共资源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7)网络信息类:围绕大学生在网络现象或网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调研与实践

(8)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2、委托项目

为支持第九期NSEP中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开展,特设立委托项目。

1)关于对浙江大学贫困生助学金发放与使用的制度的探究及实践

2)浙江大学诈骗现状与对策分析及实践

3)对国防生思想意识培养现状和发展方向的探究及实践

4)家庭经济困难生创业意愿调查及创业能力提高计划

5)关于拉近大学生和宿管人员关系并增强双方对“宿舍即我家”的认同感的调研、优化及实践

6)关于增强寝室学习型社区功能的可行性分析与实践

三、申请对象和申报方法

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工作的学生团队。

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一般为5人,成员可以为非经济困难学生),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立项人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附件1为第九期通过项目列表)

2、项目申请者需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需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外语学院东五407李老师处,电子版发至lixuhua@zju.edu.cn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31817:00

4、项目由学工部组织立项评审工作,并公布第十期NSEP立项项目。

5、项目应在201511月前完成,学工部将于20156月份组织中期检查,12月份进行结题答辩,并将优秀项目汇编成册。

6、确保NSEP顺利进行、让广大学生更加了解NSEP、更好地参与NSEP,拟定于2015321下午13:30在西1-105召开第十期项目宣讲会,欢迎有意参加项目的同学积极参与。

附件1   第九期通过项目列表

附件 《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

 

 

外语学院团委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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