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2015级、2016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9月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学校采用学年总学分数和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指标,以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评奖评优绩点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评奖评优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0.7+所有课程学年平均绩点×0.3
现对外语学院2015级、2016级全体本科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4日至9月2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
蒋艳冬老师 0571-88208575,jyd@zju.edu.cn
附件1:2015级本科生17-18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公示.xlsx
附件2: 2016级本科生17-18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公示.xlsx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