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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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华   发布时间:2022-03-08

    为统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现集中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省创)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团队及个人。

2、申报项目内容,一是基于问题领域研究和社会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并符合学生科研训练的实际能力;二是根据学生自定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3、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跨学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审核,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2022315日中午12点前,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交至邮箱hushijie_zju@163.com;纸质版请打印上交至东5-407

2、学院选拔、评审:学院将于331日前组织完成评审选拔,择优上报学校。

3学校抽审:202241日至46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项目公示:20224月上旬,学校经公示后公布立项项目。

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附件1: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外语学院团委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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