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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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3-03-06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1.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由院系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 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 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申报材料


1. 请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3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的规范格式命名,项目申报Word 版本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69428370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名称+项目申报人姓名”;纸质版请打印上交至东5-407

2. 请于2023312晚上8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并上交纸质版材料


、相关事宜


1. 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 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院系通过/不通过)材料均须上交。

3. 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

4. 严格对待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联系人:杨丹旎

联系电话:057188206022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 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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