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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预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林鹏   发布时间:2023-09-22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科学生评价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养和体质健康四个维度的内容。学生应积极参“第二课堂”校内实践、“第三课堂”境内社会实践、“第四课堂”海外交流研修等,努力提高综合能力素养。

能力素养评价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实施,分别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2021级之后增加)”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照认证分值高低为基准,作为相关荣誉和奖励的评选依据。(社会工作板块12分以上将均视为12分,此版本保留原数据仅作参考)

通过前期的多轮申报与补申报,现在将2022-2023学年能力素养预评结果公示如下。本次公示期截至9月24日24:00,公示期满不可更改


【最终版】2022-2023学年学生能力素养评价结果数据统计.xls


联系人:林鹏,88208575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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