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院系组织评审并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并将项目申报书的Word版本、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邮箱yangdanni@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名称+项目申报人姓名”;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需手写签名)请打印上交至东5-407。
2.请于2025年3月11日早上9: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并上交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书需签名)。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团队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中期考核通过后,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浙江省经费5000元+学校配套经费5000元)。
联系人:杨丹旎
联系电话:0571-88206022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