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杨丹旎   发布时间:2026-06-0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低年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选聘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应符合《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1.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毕业年级本科生,能保证2026—2027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及《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6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附件2、附件3发送至邮箱lihui.zhang@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新申请-姓名”,并将纸质版附件2提交至东5-206教室69号工位。

2.部分已在岗、并愿意继续担任该职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6月12日中午12:00将电子版《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lihui.zhang@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续聘-姓名”无需另外提交附件2

3.所有申请人均需获得导师同意方可申请。若需提交《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均需含导师签名。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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