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文件
外语〔2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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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设立优秀研究所奖的通知
各研究所,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师的积极性,激励教师致力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促进我院各方面又好又快地发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梯队建设、师风师德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所实行奖励。基于学院12个研究所的组成规模、平均工作绩效等因素,现把具体实施办法调整公布如下:
一、评奖时间
每年3月底或4月初
二、评奖内容及名额
每年评选科研及社会服务优秀研究所3个;教学优秀研究所3个。
三、奖励额度
10人以下(含10人)的获奖单位5000元,10-20人(含20人)的获奖单位8000元,20人以上的获奖单位10000元。
四、评奖依据
在研究所团队精神面貌、整体战斗力、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等方面成绩考核的基础上,分别考核研究所在科研及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方面的工作业绩,按照研究所的平均工作业绩进行奖励。
本办法经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