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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浙江大学201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2-18

外语学院2011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在2011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请同学们及时做好相关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要求完成相关申请工作;

2、申请截止时间:201122817:00

3、申请材料报送:文本稿(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交至东五302

二、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条件遵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浙大发学〔20076号)中有关评定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学〔2010346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特别说明

     1、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2、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省级优秀毕业生是在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推荐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故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在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的基础上,还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要求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如有疑问,可联系:0571-88206022。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外语学院

2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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