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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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18

外语学院09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条件遵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浙大发学〔20076号)中有关评定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2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审核评比。预评上报前张榜公布,充分征求全院(系)教师、学生的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2、学校在评比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因此需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同时填写校级和省级的申报表。

3、请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4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要求A470g纸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市”格式填写。

5、请同学于2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外语学院团委,文本稿送至东五302,电子稿发送至 rain_046@zju.edu.cn,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姓名)优秀毕业生材料,联系电话:88206022

 

提交材料时间紧张,请同学们务必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提交,逾期无效。

外语学院团委

2013118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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