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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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14

 

外语学院10级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外语学院决定在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浙大发学〔2007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1、请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2在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需再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要求A470g纸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市”格式填写。

3、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4223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交到东五302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21305001@zju.edu.cn,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优秀毕业生材料”,文本稿、电子稿均需提交。联系电话:88206022过期不再补报!

4、学院将统一组织评审,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即可初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评选7名,并经公示后报学校。

5、由于临近寒假,希望同学们能互相告知,符合条件的抓紧时间填写申报材料。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请注意表格填写规范,表格填写不规范者将影响评比!

 

 

外语学院团委

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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