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外事工作负责人、外事秘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通知申报2015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双边)会议计划。请各院、系组织本院、系的教师申报(已经报批的会议除外),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由外事秘书汇总,于9月30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上报我处(电邮地址:fmpan@zju.edu.cn)。
如需了解有关规定,请向外事处咨询。
联系人:潘凤鸣
电话: 88981281
外事处
201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