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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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25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党委发[2005]37)的要求,外语学院 2016―2017学年的班主任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院(系)班主任考核工作的负责人;2015级、2016级学生部分班主任考核工作以学园为主、专业学院(系)配合共同落实。

二、考核程序

(一) 个人小结

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并向所在学院(系)、学园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部分2015级、2016级学生班主任向所在学园提供材料。

(二)工作记实评价

由学院(系、)学园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院(系)、学园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三)学生评议

由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由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各行政班开展。目前外语学院各年级学生已于9月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工作。

(四)考核结果确定

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两部分各占50%。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10%。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考虑。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并发生严重事件的,或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或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奖惩

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学院(系)应在教师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考虑班主任的业绩,并在确定岗位津贴时予以体现。

学工部将对各学院(系)、学园上报的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人事处,作为教师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工作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与奖励。

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本学年教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在2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特别说明

外语学院行政班、院级专业班班主任由外语学院组织考核,外语学院选派到丹青学园的班主任,由学园负责考核。

外语学院行政班班主任考核根据学校要求,由个人小结、工作纪实评价、学生评议三部分组成,学院根据考核等级发放班主任津贴,并参加校级评优。

外语学院院级专业班班主任参与学院考核,由个人小结和工作纪实评价两部分组成,学院发放班主任津贴,不参与校级评优。

请各位班主任于9月28日12:00前将班主任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初悦老师处(wytw@zju.edu.cn。有相关事宜可以咨询88206022

 

附件:

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院、系)

 

外语学院团委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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