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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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2018年暑期实习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张凌   发布时间:2018-06-26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丰富学生暑期生活,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安排,学院将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实习实践。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践参与学生

    2018年暑期实习实践面向外语学院2017级、2016级、2015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实习实践组织形式

2015级、2016级学生可采用集中实习、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完成实习实践,并按要求完成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2017级学生按需自愿参加深度实习。

集中实习:以参加学校、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等开展的校外实习实践等集体性活动为主。

分散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校外实习实践。

三、实习实践内容和时间

2016级 社会调查:三周

2015级 社会实践:六周

四、实习实践立项

1)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学生自行提供组织此项目的主管组织部门在网站上发布的正式通知(含项目介绍、项目起止时间)、录取名单等;

2)参加专业/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已组织开展的项目,由项目带队教师上报立项项目(含项目介绍、项目起止时间)、学生名单;拟开展的项目,专业/基层教学组织需填写立项申请表74日前将实习计划表交至东5-307,学院审核立项后,由项目带队教师组织开展实习;

3)参加学院学工办组织的集体性活动:74日前,学工办统一上报立项项目(含项目介绍、项目起止时间)、学生名单、项目预算。经学院审核立项后,由项目带队教师组织开展实习;

4)分散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实践单位,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完成后,《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表格上需盖单位公章;参加实习,如有其他证明,可一并附上。712日前,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将《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交至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经批准方可前往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实习。

五、实习实践报告与成绩评定

1)实习日志、实习报告

校外实习实践期间,学生应按照教学大纲,在项目带队教师指导下认真撰写实习日志,撰写2000-3000字的实习报告。

实习日志(实习记录本),由班长统一至东1连廊教材科领取,1/本。

2016级、2015级已选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课程的学生需要填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2017级参加深度实习的学生按项目组织部门或项目带队教师的要求提交实习总结材料。

集中实习学生:

  • 开学两周内,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交项目带队教师审阅并给出评价意见;

  • 开学三周内,学生获得评价性意见后,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2份实习材料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评定成绩;

  • 开学三周内,实习报告(电子版)上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

  • 开学三周内,集中实习的项目带队教师需上交本项目实习总结报告,同时将实习报告(电子版)发杨枫老师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

分散实习学生:

  • 实习结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送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审阅并给出评价意见、盖章;

  • 开学三周内,学生获得评价性意见后,将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等3份材料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评定成绩,同时提供部分城市间交通费等有效票据(公交车票等);票据和报销不挂钩,仅用于证明的确参加实习,如票据有其他用途可提供复印件;

  • 开学三周内,实习报告(电子版)上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

2)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专业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实习实践成绩考核标准,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严格按照标准评定学生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成绩。深度实习不评定成绩,2017级参加深度实习学生可申请二课堂学分。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实习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课程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

六、实习管理

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应做好校外实习实的动员和安全教育。行前,要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向学生认真解读相关要求;务必完成各项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外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务必及时报告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学院。

签订实习实践协议的单位,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需定期联系,协调有关事宜。定期联系项目带队教师,了解学生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尽力解决实际困难,保证实习实践顺利进行。

七、实习总结

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在开学一个月内收齐学生实习材料。登分完毕后,实习材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实习报告等交东5--307 杨枫老师处,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

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在开学一个月内填写上报《本科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本科生分散实习材料报销汇总表》。

学院汇总学生实习情况及总结,认真撰写实习教学总结报告上交学校教务处,做好实习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当年组织实习的实际情况,评选出实习实践优秀组织奖。

、实习费用报销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本科生实习报销有关说明》等要求,报销实习实践费用。

校外实习实践:集中实习的立项项目,按照学院立项额度,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授权实习带队教师负责。报销时,填写《本科生集中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计财处预约报销,报销单至东5-307盖章。

九、其他说明

学院本科生科联系老师:  杨老师  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张老师zhanglingzj@zju.edu.cn88206256

 

附件1:外语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立项申请表外语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3:本科生集中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本科生集中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doc

附件4:本科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 本科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xlsx

附件5: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学生填写.docx

 

外语学院本科与继续教育科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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