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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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2019年暑期实习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张凌   发布时间:2019-06-10

各位本科同学: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丰富学生暑期生活,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安排,学院将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实习实践。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践参与学生

    2019年暑期实习实践面向外语学院2018级、2017级、2016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实习实践组织形式

2016级、2017级学生可采用集中实习、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完成实习实践,并完成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2018级学生按需可自愿参加深度实习。

集中实习:以参加学校、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等开展的校外实习实践等集体性活动为主。

分散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校外实习实践。

三、实习实践内容和时间

2017级 社会调查:三周

2016级 社会实践:六周

四、实习实践立项

1)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学生自行报名,按学校要求完成实习实践;

2)参加专业/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已组织开展的项目,由项目带队教师或申请项目组长上报《外语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立项申请表》;拟开展的项目,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指定的项目带队教师或项目组长填写《外语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立项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立项申请表实习计划表交至东5-307,经学院审核立项,由项目带队教师组织开展实习;未有资助的项目,如学生有兴趣需自费开展。具体请见“外语学院本科生暑期集中实习实践立项申请的通知”http://www.sis.zju.edu.cn/sischinese/2019/0610/c23219a1223272/page.htm

3)参加学院学工办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在规定时间内,由项目带队教师或项目组长填写《外语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立项申请表》,交东5-307。经立项审核后,由项目带队教师或项目组长组织开展实习;未有资助的项目,如学生有兴趣需自费开展。

4)分散实习:学生可自行联系实习实践单位,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开始前,交实习指导教师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习。

五、实习实践报告与成绩评定

1)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

实习记录本:学生应按照教学大纲,认真翔实撰写实习记录本,实习记录本可记录每天的实习工作内容或实习相关事项等各方面。实习记录本中的实习学生个人小结要求对实习过程进行小结。

实习报告:社会实践应撰写2000-3000字的实习报告,社会调查应撰写1500-2000字。报告可采用论文形式,从实习目的、实习宗旨、实习内容、实习意义等部分开展论述,以体现思想性、逻辑性、总结性和收获度。

实习材料一般用中文书写,留学生如有需要可用英文书写。

2)实习记录本购买

实习记录本:班级同学可自行购买或委托班长统一至东1连廊教材科购买,1/本。

2016级、2017级已选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课程的学生需认真填写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等。请同学们务必按时选课,选课未成功的同学将无法录入成绩。2018级参加深度实习的学生按项目组织部门或项目带队教师的要求上交实习总结材料。

(3)  集中实习学生:

·         实习结束至开学两周内,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等交项目带队教师审阅。带队教师在实习单位评语栏中给出实习评语、考核等级及盖章;如实习项目另行提供证明材料,材料中应有项目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的实习证明、实习评语、考核等级及盖章等;若国外实习单位无公章,需及早特殊说明。

·         开学第三周,学生获得评价性意见后,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其他相关材料(如认为有需要可提供)等,一并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评定实习成绩。同时,上交电子版的实习报告。

·         开学第四周起,集中实习的项目组需上交本项目实习总结+典型照片5张至本科教学科。

·         开学第四周起,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审阅学生材料,填写学校指导教师评语,并按规定评定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或超过规定时间后续补交的实习材料,原则上可视为无效。

4)分散实习学生:

·         实习结束至开学两周内,学生完成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送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审阅,实习单位评语栏、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的实习证明栏中应给出实习证明、实习评语、考核等级及盖章;如实习单位另行提供其他材料,材料中应有实习单位的评价、考核等级及盖章等;若国外实习单位无公章,需特殊说明;

·         开学第三周,学生获得评价性意见后,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实习证明材料,一并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评定成绩;学生需提供部分城市间交通费等有效票据(公交车票等),票据和报销不挂钩,仅用于证明的确参加实习,如票据有其他用途可提供复印件;同时,上交电子版的实习报告。

·         开学第四周起,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审阅学生材料,填写学校指导教师评语,并按规定评定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或超过规定时间后续补交的实习材料,原则上可视为无效。

5)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从实习态度、出勤情况、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评价及考核等维度评定。实习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专业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实习实践成绩考核标准,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严格按照标准评定学生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成绩。深度实习不评定成绩,2018级参加深度实习学生可申请二课堂学分。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实习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课程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

六、实习管理

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应做好校外实习实的动员和安全教育。行前,应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向学生认真解读相关要求;应完成各项安全教育,学生本人在外期间务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实习期间,学生应定期、主动向项目带队教师、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紧急情况,务必及时报告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学院。如对实习存有疑问,应及时联系项目带队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学院教学科相关老师,以保证实习实践顺利进行。

签订实习实践协议的单位,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需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七、实习总结

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在开学第四周起审阅、评定学生实习材料。登分完毕后,实习材料(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等)、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实习报告、《本科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本科生分散实习材料报销汇总表》等交东5-307,杨老师处,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或张老师处 ,zhanglingzj@zju.edu.cn88206256

学院汇总学生实习情况及总结,认真撰写实习教学总结报告上交学校教务处,做好实习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当年组织实习的实际情况,可考虑择优评选实习实践优秀组织奖或参与奖。

八、实习费用报销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本科生实习报销有关说明》等要求,报销实习实践费用。

1)资助按照就高原则;

2)集中实习的立项项目,按照学校、学院立项额度,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授权实习带队教师或项目组长负责,经费需在计财处预约报销,报销单至东5-307盖章。

3)分散实习同学,按照实习天数进行相应资助。如既参加集中实习又参加分散实习的同学,原则上只资助一次,学院将通过直接打卡形式发放补助。

九、其他说明

  如有未尽事宜,学院本科生科联系老师: 

  杨老师  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

  张老师  zhanglingzj@zju.edu.cn88206256


附件1:外语学院实践类课程实习报告(模板).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3: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学生填写.docx  

    

 

外语学院本科与继续教育科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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