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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者:朱美洁   发布时间:2022-06-26

      623日上午,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紫金港校区东五201会议室顺利举行。浙江大学科研院副院长程术希,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科技伦理委员会主任董燕萍,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科技伦理委员会副主任闵尚超,与来自语言学、医学、教育学、哲学、法学等不同领域的12名伦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燕萍主持。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线下参会人员合影


      本次会议围绕四项议程展开。首先,科研院副院长程术希简要介绍了浙江大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她指出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是浙江大学文科学院中首家成立的科技伦理委员会,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自身学科特色,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培训与交流,共同努力把浙江大学打造成为高校伦理治理的典范。程术希随后向参会的第一届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科研院副院长程术希代表校方致辞


科研院副院长程术希为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马博森教授颁发聘书


      董燕萍介绍了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的宗旨和职责。为规范涉及人类受试者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相关技术的运用,保护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相关语言研究在符合科技伦理原则的情况下健康活泼地发展,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根据国家行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国际组织颁发的指导规程,于2022518日成立了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在本院进行的涉及人类受试者的语言研究进行独立、合法、及时地审查;对项目申请人员在涉及人类受试者的伦理程序上提供指导和帮助,使其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组织颁发的指导规程。


科技伦理委员会主任董燕萍介绍委员会的宗旨与职责


      委员会秘书杨静介绍了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的组建及运作的依据和机制,并简要介绍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核的工作流程以及对委员工作的要求。随后,与会成员围绕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内容展开讨论。浙江大学医学院管敏鑫教授指出,伦理审核过程中要注意语言和人文研究特色,关注研究涉及中存在的政治安全和隐私等相关问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夏立安教授对研究过程中如何保障被试人身安全等问题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耿凤基博士及委员会秘书滕琳分享了各自在国内外研究过程伦理审核申请的经验。外国语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与会人员讨论科技伦理委员会运行机制


医学院管敏鑫教授发言


光华法学院夏立安教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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