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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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蒋赵辉   发布时间:2022-09-28

各年级团总支,全体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第十五次团代会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委决定于9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2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团支部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科学合理地设置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鼓励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建立活动团支部,探索建立功能党支部;各团支部尽快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各团支部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创新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并做好督查。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做到用到实处、账目清晰。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学院团委将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开展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学院团委鼓励各年级团支部,特别是在2021-2022年度表现突出的各个团支部积极参与本次申报工作。各支部应于116日前上交《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东五-407蒋赵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is_tuanjian@163.com,邮件名请按照“【202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班级”的格式填写。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单位情况,严格按照要求,择优推荐团支部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4.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智慧团建”组织生活会板块初定于11月中旬开通上线,此前各团支部可先进行线下评星定级,待组织生活会上线后开展线上评定工作。(另行通知)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5.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6.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16日在北京隆重开幕,此次会议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各团支部要通过各类形式,组织团员青年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专题学习宣传二十大相关会议精神。(另行通知)

(三)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7.推进全校兼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学生骨干参与院级团委具体工作。院级团委将注重学生团干部的梯队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努力打造作风过硬、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的团学队伍,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实践锻炼(另行通知)。

8.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院级团委将坚持一流标准,积极搭建平台,分层分类做好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注重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并将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校团委拟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22年秋冬学期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团支书、各院级团委兼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另行通知)。

9.持续推进青马工程建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平台,院级团委将精心组织,完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机制,科学设计教学安排,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引导团员青年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应占60%以上,适当吸收学生会、学生社团骨干和表现优秀的党员或团员,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学员严格淘汰。

10.从严抓实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每年10-11月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月”。院级团委将至少召开一次团学骨干培训大会,尤其加强学生干部作风教育。认真落实学生会会议制度,将理论学习作为院级学生会各类会议的固定议程,指导院级学生会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对照全国学联引发的《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二、活动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组织动员。各团支部要做好向学院党组织、团委的汇报工作,取得党组织、团委的重视和支持。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本次团组织建设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团工作考核及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另行通知)

2.以团支部为主体,加强过程指导。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团员的积极性。

3.及时总结凝练,加强宣传推广。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基层团组织相关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活动流程

外国语学院团委拟采用项目申报制形式组织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活动分为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总结评比展示三个阶段。

各支部请于1025前上交《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东五-407),电子版发送至sis_tuanjian@163.com,邮件名和附件名请按照“团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建设月项目申报”的格式填写。

活动开展期间,鼓励各团支部积极报送活动新闻稿,请及时(活动结束后3天内)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处,经审核优秀的新闻稿将优先在院网挂出。

 

四、经费使用

语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项目申报表进行活动预算的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告知团支书。各团支部请在活动开展后上交发票和学生活动预决算表,并附活动新闻稿,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登记报销。

活动开展期间,若有新项目需要申请经费,可按原流程进行再次申报。

 

五、评审表彰

请各团支部积极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并及时作好记录。请各团支部于1130前上交活动材料和总结报告(附件5)至sis_tuanjian@163.com,邮件名和附件名为“团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材料”。学院将于之后在院内召开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比会,具体评比细则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蒋老师,88206022

赵恩莹,15102205142


附件1外国语学院团委关于团支部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试行).docx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5浙江大学2022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doc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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