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纵深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深化“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设成效,发挥院级党组织引领一流的政治功能,增强党支部保障一流的凝聚力,锻造践行一流使命的党员先锋队伍,充分发挥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党员标兵等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扎根中国大地加快走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任务
(一)推荐情况
入选的研究生党员标兵要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要求。
(二)重点任务
“研究生党员标兵”要重点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出成果。
(三)形成成果
入选的“研究生党员标兵”要形成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
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
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
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
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
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研究生党员标兵,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3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省级(含)以上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教育部《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所列要求。
四、组织实施
(一)自主申报。2023年5月27日前,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邮件主题命名为“研究生党员标兵+姓名”,发送到yangdanni@zju.edu.cn。每个院级党组织申报的研究生党员标兵不超过1个。
(二)学校推荐。2023年6月10日前,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择优开展复审答辩。复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推荐的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名单。
(三)遴选确定。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将结果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按程序进行公示,确定全省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杨丹旎 yangdanni@zju.edu.cn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