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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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发布者:蒋赵辉   发布时间:2024-03-03

一、就业基本流程

1、生源信息确认(已完成)

毕业班学生需在9月初登入学校就业服务平台(www.career.zju.edu.cn)进行生源信息自审。

详见通知:http://www.sis.zju.edu.cn/sischinese/2023/1020/c12595a2814981/page.htm

 

2、毕业生推荐表

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综合服务-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浙江大学本科生就业推荐表word表格,填写后至东五407签字盖章,注意正反面打印,切勿改变表格原有格式。

就业推荐表每位毕业生仅一份,请妥善保管。

 

3、毕业生签约

我校已全面实行电子签约,毕业生可在就业服务平台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签约后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学生签约下载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

 

4、确认就业方案

就业方案确认在学校就业服务平台(www.career.zju.edu.cn)进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不同类型的就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用于档案派遣?

1.  企事业单位就业:

a.单位有档案接收权:三方协议或者劳动合同

b.单位无档案接收权:①调档函;②三方协议或者劳动合同

2.   境内升学:调档函

3.   境外升学:出国(境)相关材料(①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复印件;调档函)

4.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①浙江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或浙江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②营业执照或股份证明等(仅自主创业需要);③调档函)

 

注意:请先在就业服务平台确认就业方案,再将上述所需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就业服务平台。

 

三、怎样确定档案派遣地?

1.   具有档案接收权的单位:

抬头一般直接是单位名称或其隶属单位名称,毕业生需与单位进行确认。

2.   不具档案接收权的单位:

a.如该单位与某档案接收单位已达成档案接收协议,则需与就职单位确认抬头是单位名称或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b.若就职单位未指定档案派遣地,则由学生本人联系人才市场等可以接收档案的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盖章或直接开具调档函,并从人才市场等接收档案的单位处获得报到证抬头信息。

 

四、档案打回原籍的学生需上交哪些材料用于档案派遣? 

毕业生需与原籍档案接收单位协商开具调档函。

 

五、原籍档案接收单位不开具调档函怎么办?

上交一份调档说明至学院团委,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毕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调档原因等,由学生本人签字,上交至学院团委。

 

六、未在国内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如何录入毕业信息?

1.境内升学、出国(境)毕业生登录自己的就业系统,在确认就业方案模块录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2.创业、自由就业等原因无法进行电子签约的,到东五-407蒋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88206022

 

 

联系人:蒋赵辉

联系方式:j_zhaohui@zju.edu.cn;0571-88206022


附件1:就业平台使用说明(分类).zip

附件2:浙江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doc

附件4:调档说明.doc

附件5:毕业生登记表注意事项.docx

附件6:企业签订网上三方协议书流程说明-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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