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春季毕业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2025年春季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和离校程序
毕业生户口迁出可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也可由学院(系)统一申请办理。
(一)学院(系)统一办理程序
学院(系)统计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请学院(系)按照《 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附件2),并将信息表电子版于3月2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杨老师邮箱yangdanni@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毕业生户口迁出”。逾期未能办理的同学请参照条目(二)自行前往办理。
学生在拿到户口迁移证后,需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二)毕业生单独办理程序
1.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69,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个人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全保卫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